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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电诈“气氛组”,18岁女子获刑10个月

深圳家事纠纷律师3年前 (2023-12-04)法律资讯761
上海法治报讯(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徐杰瑛)在聊天群转发相应文本即可完成任务领取红包,群内多人纷纷晒出返利……当心,这个群可能全是诈骗“群演”!近日,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8岁女子吴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我没有直接诈骗,我只是中间的一个…

上海法治报讯(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徐杰瑛)在聊天群转发相应文本即可完成任务领取红包,群内多人纷纷晒出返利……当心,这个群可能全是诈骗“群演”!近日,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8岁女子吴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我没有直接诈骗,我只是中间的一个环节,给骗子当‘托儿’……”今年6月,18岁的少女吴某坐在了审讯室内。

今年2月,吴某在网上看到了一则发发消息就能赚钱兼职的广告,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吴某就做起了兼职。

在经过简单培训后,吴某和一群“同事”被拉进了“传媒任务群”的大群。收到指令,将“投资赚钱了”“真的能提现”等话术和截图发到群里,吴某和“同事们”开始就虚构的任务返利项目展开了热烈讨论。

“兼职”没多久,吴某就意识到所谓的“传媒任务群”其实是以做任务返利为噱头的诈骗群,而他们则是用以获取受害人信任的“气氛组”。其间,吴某赚了2千余元。

今年10月,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为非法牟利,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行为仍提供帮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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