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退还彩礼及三金 释法明“礼”树新风
近日,循化法院综合审判庭民事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离婚纠纷引发的彩礼返还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女方当庭返还男方彩礼及三金首饰,双方当事人彻底放下心结,开启人生新篇章。
原告马某与被告韩某经介绍相识,男方依照当地习俗给付女方彩礼10万元及三金首饰,二人于2024年1月登记结婚。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并于2025年4月双方开始分居生活。2026年1月原告马某以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被告韩某则向马某主张全额返还彩礼及三金首饰。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就彩礼返还数额存在较大分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彩礼返还需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是否生育子女及过错程度等因素。本案中,彩礼数额巨大,共同生活时间短,且返还彩礼的诉求于法有据。同时,韩某认为自己“人财两空”,精神与物质均遭受巨大损失,态度坚决,要求全额返还。马某则认为婚姻破裂双方均有责任,且部分彩礼已用于购置嫁妆及共同生活开销,不愿过多返还,双方家庭也由此反目。如何判决,不仅关乎个案公平,更具有引导社会风气的示范意义。面对僵局,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选择了“背靠背”调解的策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沟通。经过数次苦口婆心的调解,承办法官从法律、人情、未来生活等多个角度反复劝说,成功打开了双方的心结。原、被告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同意“各退一步”。最终,在法庭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被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女方当庭返还男方5万元彩礼及三金首饰。一场旷日持久的纠纷,以双方都满意的方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下一步,循化县人民法院将坚持能动履职,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优势,找准案件“小切口”,推动社会“大治理”,不断推进县城移风易俗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文明新风在乡土大地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