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冒名结婚登记撤销遇难题

深圳家事纠纷律师2年前 (2024-04-17)法律资讯535
法治日报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现在,我们夫妇破镜重圆啦,还重新领了结婚证。谢谢检察官,给你们添麻烦了……”近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一起冒名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回访时,当事人小林夫妇向检察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原来,2003年,小丽与小林恋爱后准备结婚,但小丽未达到法定婚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她于是瞒着姐姐小玉,冒用小玉的身份信息,同小林到民政部门办了结婚证。 婚后,两人生育了二子一女。但后来,因双方都外出打工,异地而居,常因琐事争吵,甚至相互猜疑。最终,小林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官跟我讲,因为这是冒名婚姻登记,起诉对象不对,法院无法处理。我到民政局,他们又说只能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登记,我与小玉之间不存在受胁迫,他们撤不了。”难以撤销的婚姻登记让小林头疼不已。 小林无奈之下求助于三穗县检察院。 检察官通过调查,认为该案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情形,可建议民政局撤销冒名婚姻登记。 同时检察官认为,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因为小林、小丽共同生活十多年,并育有3个子女,如果就此一拍两散,将不利于3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会毁了一个完整的家庭。 为找准问题症结,检察官对小林的申请监督材料进行核实,对在外务工的小林、小丽、小玉多次致电询问,了解各自真实想法。经走访核查,检察官发现小林、小丽的感情并未真正破裂,根本症结在于二人缺乏交流、相互猜疑,此案尚有化解希望,双方也有和好可能。 因此,检察官分别从法律规定、家庭责任、子女教育和分手后果等方面,向小林、小丽反复释明法理,劝导二人互相体谅,换位思考。为推动矛盾妥善解决,检察官召开远程听证会,小林、小丽连同小林的委托代理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 通过检察官和听证员循循善诱,小两口解开了心结。 之后,三穗县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小林、小玉的冒名婚姻登记。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官持续跟进办理进展,协调决定书送达等问题,督促民政部门尽快办理。该县民政部门随后作出决定,撤销了小林与小玉之间的冒名婚姻登记。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心系小林、小丽的感情问题,建议两人到同个城市务工,小林、小丽接受了检察官的意见。几个月后,检察官通过电话回访了两人,了解他们在外务工情况,引导二人尽快办理结婚登记。 今年年初,回家过年的小林、小丽来到三穗县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来源:法治日报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家事纠纷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gzdavp.com/?id=22

分享给朋友:

“冒名结婚登记撤销遇难题” 的相关文章

网上申领次月发放“被动”失业不用慌

山西晚报记者 武佳不久前,山西省多部门联合发文规范统一失业保险政策。2023年全省统一标准为1782元/月。那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单位开证明吗?领取标准都一样吗……12月3日,根据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人社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山西晚报记者进行了梳理。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

“孩子归我,不要你养”这种离婚协议有效吗?

案情回顾 苏某的父亲哈某、母亲麦某因感情不和,于2017年7月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婚生女苏某抚养权归母亲麦某所有,父亲哈某不承担抚养费,但享有探视权。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苏某的生活费等相关费用一直由麦某自行承担。后麦某以物价上涨,工作不稳定,收入没保障,无力承担其生活和学习费用等为由,于…

最高法:依法审理“油罐车运输食用油”案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3月9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2025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第二场活动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何莉说,去年,媒体曝光的“油罐车运输食用油”事件令人震惊,也引发人民群众对食用油安全的担忧。 据了解,天津、河北检察机关已就“油罐车运输食用油”案件提起公诉…

2025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4-3195016法院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紫气大路4505号邮编:136000夏季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冬季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

2025四平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

联系法院联系电话:0434-3196469     服务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员工夜间检查卫生时遭车祸离世,单位拒认工伤,法院指出→

【案情回顾】赵某与某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赵某根据该中心需要担任社区公共设施维护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区域为A镇。2024年1月31日20时许,赵某在A镇镇域范围内某大集南门外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2024年4月16日,当地交通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为同等责任。赵某…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