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减少考核奖金是降低薪资吗?

深圳家事纠纷律师3年前 (2023-11-20)经典案例577

案情简介

李某于2016年入职上海市某时装公司,在广州市的门店担任销售主管。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销售主管工资由基本工资3000元、城市补贴500元到1000元、工龄工资250元到500元、技能工资500元到3000元及考核组成,销售主管管理店铺数量在6家到12家。李某工资由基本工资3000元、地区补贴1000元、技能工资500元、饭贴及考核奖金组成。2020年11月下旬,公司发出通知,根据公司的运营调整和店铺的业绩反馈情况,从12月开始对店铺进行重新调整管理,其中李某管理的店铺数量调整至2家,调整店铺管理后待遇、考核方法和之前一样。2021年1月23日,李某以公司故意克扣报酬、降低薪资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随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9万余元。仲裁委裁决,公司应支付李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9万余元。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李某辩称,2020年1月至11月期间她的平均报酬为7000元左右,2020年11月,公司单方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劳动报酬,导致其在之后的考核奖金及基本工资仅为4858元,远低于之前的平均工资。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称,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将李某管理的店铺数量调整至2家,是对工作量的调整,而李某并未对调整店铺数量的工作安排提出异议,表明李某认可公司减少其管理店铺数量的决定。公司并没有降低李某的基本工资等,只不过绩效奖金因管理店铺的数量减少而相应降低,并非故意降低考核奖金的数额。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存在克扣李某报酬、降低李某薪资的情形。

裁审结果

公司调整李某管理店铺数量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减少考核奖金不属于克扣劳动报酬、降低薪资的行为,不符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法院对公司要求不予支持李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予以支持。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家事纠纷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gzdavp.com/?id=6

分享给朋友:

“减少考核奖金是降低薪资吗?” 的相关文章

维权时违反保密义务 申请赔偿金被驳回

【基本案情】2014年7月,莫某入职某生物化学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莫某为化工操作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莫某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2017年5月,双方签订的竞业限…

经营者不合理排除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不应支持 ——胡某与韩某等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胡某在韩某经营的网络店铺中购买一款女士手提包。购买时,店铺页面显示胡某该手提包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胡某收到该手提包后,于七日内向该店铺申请无理由退货,被韩某拒绝,拒绝原因为此手提包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并且此事项在胡某购物时即作出了提示。胡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韩某承担退货退款责任。【裁…

经营者的误导行为导致消费者未享受促销优惠,应承担相应责任 ——张某与某家具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某家具公司在某电商平台经营家具。该公司针对某款床垫开展促销活动,促销规则为:10月24日20时开始付定金,前50名付定金者享受半价优惠。实际上,当日19时33分该公司即接受定金支付。张某于19时40分支付定金100元,同时告知客服人员已下单,并向客服人员发送了当时预定人数为15人的截图。…

燕某、孙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燕某系某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控股公司)总经理、董事,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被告人孙某系某控股公司董事,负责联系金融机构。2014年,某医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林(另案处理)为与某控股公司就应收账款债权业务达成合作,提出按照…

某漂流有限公司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扣押财物及行政赔偿案

    (一)基本案情 某漂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漂流公司)于2004年开始在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经营漂流项目。2019年,该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体局)在执法活动中发现,某漂流公司经营的漂流项目应当按照《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8条第2款的规定在区文体局进行备…

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诉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设施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通信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签订《业务代理协议》、《宽带驻地网共建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某通信公司在西安市长安区贾里村投资建设相关管线路由、设备及光缆等,并享有上述设备的所有权。2017年11月,贾里村集体土地被西安市长安…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