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司法救助排忧解难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吴某等三人申请行政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吴某因房屋征收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多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诉求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但具有一定合理性,并且该案件存在实质化解的可能性。救助过程抚州市某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吴某系退役军人,身患帕金森综合征、心肌梗塞、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吴某妻子因年迈无收入,…
基本案情
吴某因房屋征收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多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诉求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但具有一定合理性,并且该案件存在实质化解的可能性。
救助过程
抚州市某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吴某系退役军人,身患帕金森综合征、心肌梗塞、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吴某妻子因年迈无收入,其长子为残疾人,仅依靠其次子一边照顾家庭,一边就近务工贴补家用,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为此,该法院积极引导吴某等三人申请司法救助,迅速开辟涉军救助绿色通道,及时向吴某等人发放救助金。针对吴某家庭现实困境,该法院又主动协调当地基层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成功为吴某家庭争取到社会帮扶资金。救助过程中,该法院同步促成吴某与行政机关自愿达成补偿协议,主动撤回起诉,多起关联行政诉讼案件得以“一揽子”实质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发现救助线索,通过司法救助帮助退役军人家庭解决急迫困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破困结、解法结、化心结,在发放救助金解决吴某家庭燃眉之急的同时,主动延伸帮扶触角,通过与属地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等协作,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助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充分彰显人民法院大力落实拥军优属政策的为民情怀和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司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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