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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收养却被狗咬伤 索赔难

四平律师2年前 (2024-05-17)经典案例743

西宁晚报记者 一竹

近日,市民吴先生向晚报记者反映,他在城北区开了一家宠物殡葬店,3月份有两个市民来到他的店里求助,说是有事外出,希望店里能帮忙养一只阿拉斯加犬,两天后就会将狗接走,虽然店内没有寄养宠物的业务,但他出于好心就收下了这条狗,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但2个月内这只狗先后两次伤人,现在阿拉斯加犬的主人失联,他不知该如何是好。

市民吴先生说,3月27日,有一男一女牵着一条两岁的阿拉斯加犬来到店内,称周围没有地方寄养动物,他又有事外出,希望能帮忙养两天他的狗,当时他不在店内,店员与阿拉斯加犬的男主人互加了微信并收下了狗。3月29日,店员想给狗身下铺个垫子,被这只狗咬了四口,当时店员就通过微信联系到了狗的男主人,要求他尽快将狗牵走,但狗主人一直没有回复,他也不敢私自将狗处理,一直养到现在。

5月12日,他喂狗时,没想到阿拉斯加犬突然对他发起了攻击,咬伤了他的右小腿,右小腿内侧伤口深约1.5公分,长约4—5公分,右小腿外侧伤口深约2—3公分,长约1.5公分,期间他向三其派出所报警,警方多次联系这只狗的男主人某金鑫,对方先是不接电话,后来又否认是自己的狗,现在处于失联状态。

吴先生说,自己是出于好心帮忙养狗,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狗主人当时也未告知这只狗有攻击性,现在自己被狗咬,狗的主人装聋作哑的态度让他既委屈又心寒,腿被狗咬伤后他的工作被耽误,每天清创伤口剧痛难忍,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已经上万元……

青海法律援助中心李律师认为,依据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如果狗主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吴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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