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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统筹化解 200余名外卖骑手欠付租金债务纠纷 ——某贸易公司与200余名承租人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2022年,某贸易公司分别与袁某等200余名承租人签订不定期租赁合同,约定某贸易公司将电动两轮车及专用锂电池出租给袁某等人用于外卖配送服务,并约定袁某等人按月支付租金及一次性GPS服务费。由于袁某等人拖欠租金未付,某贸易公司诉至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要求外卖骑手支付租金、GPS服务费及违约金等。

【调解过程及结果】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该纠纷涉及新就业形态人员,影响范围广,通过非诉讼方式更有利于纠纷化解,遂释明综治中心优势作用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重庆市巴南区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退休“银发法官”调解员,在入驻法官指导下创新采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开展化解工作:一是发挥专业优势,厘清纠纷争议焦点。针对承租人数量众多、居住分散、履约情形不一的特点,“银发法官”调解员充分发挥其司法经验丰富和善做群众工作优势,采取视频访谈、合同核对等方式,对200余份租赁合同的履行状况进行系统梳理。经归纳,发现纠纷主要分为三种情形:1.承租人已退还车辆,但未办理退租手续;2.承租人通知某贸易公司退租,未退还车辆;3.承租人未通知某贸易公司退租,某贸易公司发现车辆丢失。围绕租赁合同关于退租、租金支付截止时间、车辆损坏或丢失责任等条款,调解员提炼出三大争议焦点:1.合同解除时间认定问题;2.应付租金、GPS服务费及相应违约金数额;3.车辆丢失的损失赔偿额及相应违约金数额。二是精选典型案件,示范判决指引调解。鉴于纠纷情况较为复杂、双方分歧较大,仅靠“一对一”释明引导,难以促使众多承租人与某贸易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员与入驻综治中心法官进行充分研判后,决定运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法院从三类情形中各选取一至二件事实争点和法律争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并邀请调解员、承租人代表旁听庭审。审理后,法院就典型案件快速作出示范判决,明确了对“通知退租”“实际还车”“车辆丢失”等不同情形下合同解除时间、租金计算截止点、车辆损失评估原则及违约金合理调整幅度的司法认定标准,为类案调解提供了权威示范和明确参考。三是分类制定方案,推动纠纷一揽子化解。示范判决生效后,调解员以此为参考,结合三类情形分别制定差异化调解方案,开展分类分批调解。首先,明确合同解除时间及租赁期限,计算应付租金。其次,对于车辆丢失的,根据租赁物交付时的状态、市场价格、行业通行的折旧标准等确定损失赔偿额。最后,综合考虑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某贸易公司的实际损失、公平原则等因素,酌情调整违约金及GPS服务费。调解中,双方均认可调解方案确定的应付金额,对部分承租人提出家庭经济压力较大,希望允许分期支付的诉求,经调解员与某贸易公司沟通,某贸易公司同意外卖骑手分两期支付。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袁某等人分两期支付租金、违约金及GPS服务费等。至此,该批租赁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系因外卖骑手未能及时返还租赁车辆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在稳增长、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外卖骑手作为平台经济催生的新型就业群体,其权益保障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治理领域的关注重点。本案中,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平台作用,会同入驻综治中心调解员运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实现纠纷一揽子高效化解,既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也助力外卖骑手诚信履约、安心就业,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一是释放综治中心一体统筹解纷资源效能,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综治中心充分发挥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枢”作用,统筹法院、人民调解等多方力量,形成综治统筹、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参与的联动解纷体系,实现对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本案中,法院提供调解指导、规则指引,人民调解组织精准对接、分类调处,携手破解外卖骑手欠租僵局,充分彰显综治中心在整合资源、协同联动、调处复杂纠纷中的制度优势和实践效能。二是发挥“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作用,以规则供给提升调解效能。针对合同解除时间、应付租金金额、车辆丢失的损失赔偿额等争议焦点,法院通过示范判决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和事实认定规则,为同类纠纷批量化解提供明确预期和参照标准,引导双方形成合理预期,推动双方对租金金额、车辆损坏赔付标准形成共识,缩小分歧。示范诉讼确立的裁判规则为调解构筑信任基础,极大提升了调解的权威性和可接受度。三是活用“银发法官”专业经验,以柔性调解促进实质解纷。退休法官兼具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深厚的群众工作能力。本案中,“银发法官”调解员凭借对法律责任的精准把握,迅速厘清争议焦点,为调解奠定事实及法律基础,通过酌情调减过高违约金及GPS服务费并通过分期履行等方式,既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又切实纾解了骑手的经济困境,最终促推全部纠纷一揽子高效化解,实现民生权益与企业发展的双向保护,做到定分更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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